各单位:
为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充电、无牌行驶等问题,根据《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管控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办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牌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湖北大学武昌校区及长江新区校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暂未获得交管部门核发车牌的车辆也在本次集中登记办理范围),做到所有车辆“应登尽登”。
二、工作内容
(一)信息登记
1.集中登记时间
2025年6月11日—6月17日
2.登记对象
(1)教职工(含家属);
(2)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3)合同期内的学校聘用人员(含社区工作人员);
(4)经各单位批准的经营机构、商业网点、摊点、快递等服务机构人员;
(5)长期居住在校内的非本校教职工。
3.登记信息
各单位登记汇总《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信息统计表》(见附件一)。《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信息统计表》中包含三类表格:
(1)教职工及合同期内的学校聘用人员填写《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信息统计表(教职工)》;
(2)在校学生填写《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信息统计表(本科生)》和《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信息统计表(研究生)》;
(3)经各单位批准的经营机构、商业网点、摊点、快递等服务机构人员及长期居住在校内的非本校教职工填写《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信息统计表(其他人员)》。
填写说明:①合同期内的学校聘用人员请在备注中注明聘用人员;②2025届毕业生不登记(考上本校研究生、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纳入本次集中登记范围);③离退休职工的车辆信息登记由退休前所在单位负责;④其他有电动自行车的人员(含国际师生)“应登尽登”。
(二)校园通行牌办理
1.办理对象
已完成集中登记且审核通过的人员。
2.集中上牌
武昌校区2025年6月25日—7月5日,设立临时集中上牌点(图书馆前求索广场、双创大楼A座、生物制造大楼三个点位),每个工作日8:00—17:30办理上牌。各单位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二)。长江新区校区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集中登记的学生车辆不予办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牌(已集中登记但因在外实习、出差等特殊情况可延迟至9月30日前上牌)。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统计准确、完整,做到所有车辆“应登尽登”。
2.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17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习坎楼219安全保卫部(处)办公室,电子版(标注文件及单位名称)发送至626472068@qq.com。
3.2025年9月1日起,武昌校区无校园通行牌车辆禁止入校;2025年10月1日起,长江新区校区无校园通行牌车辆禁止入校。本通知基于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执行请查阅《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管控工作方案》。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8660530
附件:
1.《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信息统计表》
2.《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时间安排表》
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
- 附件【附件一:2025年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统计表.xls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二:湖北大学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时间安排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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